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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家政實習教室及設備管理須知

一、 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以下簡稱本場)為有效管理家政實習教室及設備特訂定本須知。

二、 家政實習教室所有機具、設備及工具均需珍惜使用,並注意下列事項,如有突發事件,應向本場管理單位報告並登記。

(一) 安全管理:

1. 應檢查門窗安全設施。

2. 應注意家政實習教室通風及光線適度。

3. 應檢查電器及管理防火設備及救護箱。

4. 應注意使用者異態(如工作習慣反常等)。

5. 應檢查所有工具、材料及設備安全設施。

6. 未經同意使用之機具設備不得擅自啟用。

7. 家政實習教室內禁止喧嘩、嬉戲及奔跑。

(二) 清潔管理:

1. 應維持地面通道之暢通。

2. 應隨時清潔地面之油污、髒亂及廢水等。

3. 應負責整理家政實習教室周圍環境之整潔。

4. 應檢查廢料處理情形是否適當。

(三) 工具管理:

1. 檢查各項工具是否完整。

2. 收發及整理工具。

3. 登記並回報工具損壞及遺失情形。

(四) 故障處置:
家政實習教室機具及設備發生重大故障時,提供使用單位(人)當立即呈報本場管理單位做有效處置,事後並填具「桃園農業改良場家政實習教室機具及設備故障報告表」(如附表),由管理單位轉呈首長核閱後存查,並做年終檢討分析及改進參考。

三、 家政實習教室內之工具、器材及物品等,未經同意不得攜出場外或任意變更配置。

四、 本場服務電話:03-4768216分機412。

五、 本須知未盡事宜者,依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相關檔案:

附表:家政實習教室機具及設備故障報告表 家政實習教室機具及設備故障報告表.doc(45.00KB) 將另開新視窗   家政實習教室機具及設備故障報告表.odt(45.00KB) 將另開新視窗 | 線上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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