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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場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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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編制及職掌

 

 組織
   

 

桃園場組織圖

 

組織:

本場設有場長、副場長、秘書各1位,組織區分為業務及行政2部門,業務單位設有作物改良科、作物環境科、
農業推廣科、樹林分場、五峰分場及新埔分場等5個單位,並依業務功能設置10個研究室,其中作物改良
科下設置農藝及農產品加工研究室、花卉及生物技術研究室及蔬菜及採後處理研究室等3個研究室;作物環境
科下設植物防疫研究室、土壤保育研究室及生物機電研究室等3個研究室;農業推廣科下設農業經營研究室及
推廣教育與資訊研究室等2個研究室;樹林分場下設置都會農業技術整合研究室及都會農業加值擴散研究室。
行政單位設秘書室、人事室及主計室,負責行政支援工作。

 

本場人員編制表:         

研究人員 60 人 行政人員 11 人 其他人員 46 人

  ● 場長      1  人
  ● 研究員     9  人
  ● 副研究員   24 人
  ● 助理研究員  26 人
  ● 技佐      0  人

  ● 秘書室  6 人
  ● 主計室  3 人
  ● 人事室  2 人
  ● 政風   0 人

  ● 專業技工  19 人 
  ● 駕駛     1  人
  ● 工友     0  人
  ● 約僱技術員 26 人

 

 

 

 

 

 

職掌業務:

 一、區域性農作物(包括農藝、園藝與特用作物等)與品種改良、種原繁殖及栽培管理技術之改良研究。
 二、農業生物技術、採後處理、農產品品質檢測、加工及農業剩餘物運用技術於區域性農作物之改良研究。
 三、區域性農作物病蟲草害防治技術之改良研究。
 四、區域性農業省工機械及自動化之改良研究。
 五、區域性土壤肥料、有機與友善農業、循環及增匯技術之改良研究。
 六、區域性農業技術、農業經營、食農教育與農村文化生活之研究及示範推廣。
 七、各區改良場改良研究成果之保護、管理及運用。
 八、其他有關區域性農業改良及調查改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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