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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公告農委會一百十三年度「智慧農業成果擴散計畫」補助申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

發文字號 : 農科字第1120052671號

 

主旨:公告本會一百十三年度「智慧農業成果擴散計畫」補助申請。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八款、第九款、第八條及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

公告事項:

    一、補助對象應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淨值應為正值,並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農企業:依法登記成立從事農業生產或農業試驗研究為主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並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

      (二)農民團體:指依農會法、漁會法、合作社法所組織之農會、漁會及農業合作社。

      (三)農業產業團體:指農、林、漁、畜產業之業者,因理念與目標相同,以共同推進產業
        向上提升所共同組成並經政府核准立案設立之非營利組織團體。

      (四)科技服務業者:指依法登記成立,提供各種新興科技工具或創新服務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並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

    二、補助比率:每一申請案之政府補助款不得超過全案總經費之百分之五十。

    三、上網查詢:本計畫之相關規定事項請詳閱申請作業手冊,手冊內容及相關表格請至本會網站https://www.coa.gov.tw/下載。

 

113智慧農業成果擴散補助計畫申請作業手冊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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