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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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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導~「修正農民健康保險喪葬津貼申請書格式」

主旨:為配合老年農民喪葬慰問金核發作業,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已修正農民健康保險喪葬津貼申請書格式,請輔導所轄農會
   自即日起使用新式申請書。
說明:
   一、依據老年農民喪葬慰問金核發作業要點辦理。
   二、老年農民喪葬慰問金(下稱喪葬慰問金)之適用對象為108年9月6日及當日以後不幸身故之老年農民,其資格條件如下:
     (一)年滿65歲。
     (二)農民健康保險(下稱農保)加保年資合計滿25年。
     (三)無欠繳保險費或滯納金。
     (四)基於社會保險不重複原則,符合領取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死亡之喪葬津貼資格者,不予核發喪葬慰問金。
   三、為簡政便民,喪葬慰問金已結合農保喪葬津貼申請程序,喪葬慰問金請領人(支出殯葬費之人)應提出農保喪葬津貼申請,
     經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下稱勞保局)審查後,屬於取消老年農民農保被保險人資格且不給付喪葬津貼之案件,將由該局檢
     附其請領喪葬津貼及農保資料等相關書件,轉送本會審核,經本會審查合格即發給喪葬慰問金。是以,請領人毋須單獨
     提出申請或額外填具申請書,即可同時完成喪葬慰問金申請。
   四、配合上述喪葬慰問金核發作業,勞保局已修正農保喪葬津貼申請書格式,請轉知並輔導所轄農會自即日起使用新版
     喪葬津貼申請書,新版申請書請自勞保局網站下載:https://www.bli.gov.tw/0006779.htm。另新版申請書紙本該
     局預計於108年10月20日起陸續寄達各基層農會,屆時亦請協助一併更新。
   五、喪葬慰問金請領人應自農保被保險人死亡之日起2年內提出申請農保喪葬津貼,為保障農保被保險人之權益,縱其不符
     喪葬津貼給付條件,亦請輔導所轄農會務必將其農保喪葬津貼申請資料轉送至勞保局,俾利後續審核作業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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