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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與自由經濟示範區有利我農產品銷售及擴大農業板塊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與自由經濟示範區有利我農產品銷售及擴大農業板塊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月9日第6912號新聞稿刊登


針對部分農業學者指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 服務協議 ) 和自由經濟示範區 ( 示範區 ) 會摧毀臺灣的農業根基,農委會回應,服貿協議可為臺灣農產品提供更多元的運銷服務,有助於我農產品之銷售;而在示範區推動農業加值政策,可發揮我國農業的技術優勢,帶動農產品市場的擴張效果,是「做大原有的餅」及「創造一個新的餅」。

農委會鄭重指出,面對自由化的不可逆潮流,示範區與服貿協議是因應自由化向外踏出的第一步,政府會穩健、審慎而行,絕非全面開放,也可藉此逐步調整因應作為,為高度自由化預做準備。

服貿協議有助於我農產品之銷售,陸資來臺投資政府嚴格把關

在服貿協議協商中,我方在農業方面僅開放「畜牧業之顧問服務業」一項,並把家禽孵育及家畜禽配種業務予以排除,避免敏感技術外流;從事畜牧顧問服務業的人員多須取得獸醫師等國內相關專業證照,如果大陸業者來臺投資,就必須僱用我專業人員,將可增加國內就業機會,且農委會已與畜牧相關團體充分溝通,相關團體並未有反對意見,亦認為不致對我畜牧相關業者造成負面影響。

至於開放批發、零售、經銷、倉儲等 4 種跟物流有關的服務業,其中批發與零售在 98 年就已開放陸資來臺投資,這幾年來共有 76 個與農產品有關的大陸投資案,並沒有對臺灣的農業產銷造成不好影響。農委會特別強調,以批發為例,我國各種農漁產品透過批發市場交易的比例極高,拍賣制度非常公開透明,依規定陸資不能投資批發市場,只能到批發市場批貨,根本不可能壟斷我們農產品的批發交易;此外,服貿協議已明訂陸資投資倉儲業的持股比例不能過半,不會有控制臺灣倉儲業的情形,而且政府也有公平交易法等相關機制,絕對不會容許業者藉由囤積來操控市場價格。 而陸資來臺投資物流相關行業,可為臺灣農產品提供更多元的運銷服務,有助於我農產品的儲藏與銷售,對臺灣優質農產品外銷也將有所幫助。

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政策是擴大農業板塊,有助國內農業創新發展

土鳳梨豈會無沒臺灣鳳梨 ? 別小看臺灣農業的優勢與潛力 !

依學者估算,現行臺灣農業產值中有 37% (1,700 多億元 ) 是做為食品加工所用;從需求面來看,食品加工產值比率中,國產農產品原料約占 30% ,如果食品加工業每擴大 100 億元產值,即具有提高國內農產品 30 億元市場需求的潛力,此即「做大原有的餅」。示範區內可使用國內外原料,業者可運用臺灣優質的加值 ( 工 ) 技術,依國外專屬需求市場,生產符合市場偏好之產品,而開發另外一個市場,此即「創造一個新的餅」。

農產品雖有替代性,仍然會因產地、品種、栽種技術等不同而影響風味,業者使用原料時,會考量其配方組合,以達到塑造其產品特色的目的。例如:鳳梨酥餡料使用臺灣土鳳梨,自可帶動擴大臺灣鳳梨的生產。具有臺灣土鳳梨風味的餡料正是產品特色所在,不易被取代,亦不容被輕易抹煞臺灣農業的潛力 。 因此,食品加工業與國內農業可共同打拚,創造雙贏。至於國產原料會完全被國外原料取代的說法,農委會認為這是小看了臺灣農業的優勢與潛力。

加工 ( 值 ) 後產品如屬管制性產品須全數外銷,不會流入國內市場

示範區加工 ( 值 ) 後產品如屬管制性 貨品則必須全數外銷,堅守不開放中國 830 項管制農產品的承諾。如最終產品非管制性產品,仍須依現行相關進口規定且完稅後始能內銷,不會造成國內市場混亂。以花生醬而言 ,目前多由國外直接進口,國產花生加工為花生醬之比例很小;未來倘於示範區加值後即使內銷,應係取代現有進口,對國產花生不致有重大影響。

不試,永遠在門內踏步

農委會強調,新的事務或許有風險,但如果不試就不知道還可以改進的方向與作法。農業部門無法自外於自由化趨勢,「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及「自由經濟示範區 - 農業加值政策」希望在加入 TPP 完全自由化之前,提早因應可能面臨的衝擊,且示範區猶如一道擋土牆,可不影響國內產業又可加值具競爭力的產業 。 在推動過程中,政府也不會忽略對臺灣農業的責任,將會仔細評估,謹慎調整相關作法,且在未來的雙邊或多邊談判中,亦將持續為農業爭取最有利的條件。

農委會最後呼籲,與其在門裡踏步,不如試著一起穩健地踏出第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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