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15日
發文字號:農桃改推字第1112718548號
主旨:公告「水稻品種桃園6號繁殖及採種技術」辦理非 專屬技術移轉案受理申請與相關注意事項。
依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與111年11月24日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第192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本案以非專屬品種授權方式公告徵求:
(一) 授權對象:農民、農民團體、農業合作社及其他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
若涉及種苗販售行為仍須依法規,承接對象須具種苗業登記證。
(二) 授權期限為5年。
(三) 授權金及權利金收取如下:
1、授權金:
(1) 農民、農民團體、農業合作社、種苗業者:10萬元(稅前),加計營業稅5%(新台幣5,000元)
後之金額新台幣10萬5,000元整。
(2) 非前項授權對象:12萬5,000元(稅前),加計營業稅5%(新台幣6,250元)後之金額新台幣
13萬1,250元整。
2、權利金:皆不收取。
(四)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
(五) 銷售地區不限。
二、本案授權內容:
(一)授權標的:水稻品種桃園6號繁殖及採種技術。
(二)交付材料:水稻品種桃園6號繁殖及採種技術手冊1式及桃園6號原原種稻種50公斤。
(三)輔導時數:24小時,分3次,諮詢服務成本約5,154元。
三、申請時間:自公告日期起接受申請。
四、申請資格: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惟依授權金分別為:
(一) 農民、農民團體、農業合作社、種苗業者。
(二) 非前項授權對象。
五、申請所需文件:
(一)廠商/個人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 廠商請檢附設立證明文件影本(如有工廠登記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及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
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影本1份。
(三)個人請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1份。
(四)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六、提出申請者須經本場「研究發展成果管理小組」審議通過,雙方簽訂契約書後辦理技術移轉。
七、相關事項請逕洽本場作物改良課鄭助理研究員智允(電話:03-4768216轉213)或
農業推廣課傅副研究員智麟(電話:03-4768216轉430,傳真:03-4760435)。
八、所需申請表格及相關資訊請逕至本場網站(https://www.tydares.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