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22日
發文字號:農桃改推字第1112714650號
主旨:公告「 仙草桃園3號-仙豐」品種權辦理非專屬品種授權案受理申請與相關注意事項。
依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與111年10月27日農業
智慧財產權審議會第191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本案以非專屬品種授權方式公告徵求:
(一)授權對象及授予權利:國內政府機關(構)、農會、農業合作社、農民
及其他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若涉及種苗販售行為仍須依法規,
承接對象須具種苗業登記證。
(二)授權期限為5年。
(三)授權金及權利金收取如下:
1、授權金:
(1)國內政府機關(構)、農會、農業合作社、農民:20萬元(稅前)
,加計營業稅5%(新台幣1萬元)後之金額新台幣21萬元整。
(2)其他對象:35萬元(稅前),加計營業稅5%(新台幣1萬7,500元)
後之金額新台幣36萬7,500元整。
2、權利金:不收取。
(四)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
(五)銷售地區不限。
二、本案授權內容:
(一)授權標的:仙草桃園3號-仙豐。
(二)交付材料:仙草株高10公分以上之8吋盆栽20盆。
(三)輔導時數:8小時,分2次,諮詢服務成本約5,708元。
三、申請時間:自公告日期起接受申請。
四、申請資格: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惟依授權金分別為:
(一) 國內政府機關(構)、農會、農業合作社、農民。
(二) 其他對象。
五、申請所需文件:
(一)廠商/個人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 廠商請檢附設立證明文件影本(如有工廠登記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1份及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影本1份。
(三)個人請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1份。
(四)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六、提出申請者須經本場「研究發展成果管理小組」審議通過,雙方簽訂契約書
後辦理技術移轉。
七、相關事項請逕洽本場新埔工作站龔財立站長(電話:035-894949轉11)或
農業推廣課傅副研究員智麟(電話:03-4768216轉430,傳真:
03-4760435)。
八、所需申請表格及相關資訊請逕至本場網站(https://www.tydares.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