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5月17日
發文字號:農桃改推字第1102714348號
主旨:公告「電動鬆土機製造技術」非專屬技術授權案受理申請與相關注意事項。
依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與110年4月29日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第175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本案以非專屬技術移轉方式公告徵求業者:
(一)授權對象:具機械設計或製造能力之廠商。
(二)授權期限為5年。
(三)授權金及衍生利益金收取如下:
1、授權金12萬元(稅前),加計營業稅5%(新台幣6,000元)後之金額新台幣12萬6,000元整。
2、衍生利益金:銷售總額3%。
3、後續授權屆滿,第1次續約予以原授權金8折優惠,自第1次續約授權後之每次授權金為9萬6,000元。
(四)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銷售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
二、本案授權內容:
(一)授權標的:電動鬆土機製造技術。
(二)交付材料:電動鬆土機製造技術手冊1份。
(三)輔導時數:24小時,分3次,諮詢服務成本約9,600元。
三、申請時間:自公告日期起接受申請。
四、申請資格:具機械設計或製造能力之廠商。
五、申請所需文件:
(一)廠商/個人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廠商請檢附設立證明文件影本(如有工廠登記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及營業稅
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影本1份。
(三)個人請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1份。
(四) 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六、提出申請者須經本場「研究發展成果管理小組」審議通過,雙方簽訂契約書後辦理技術移轉。
七、相關事項請逕洽本場作物環境課吳副研究員有恒(電話:03-4768216轉343)或農業推廣課
傅副研究員智麟(電話:03-4768216 轉430,傳真:03-4760435)。
八、所需申請表格及相關資訊請逕至本場網站(https://www.tydares.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