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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園區農業改良場約僱技術員徵才公告(樹林分場)

農業部園區農業改良場約僱技術員徵才公告

職缺單位

樹林分場.食農技術應用研究室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技術員

名額

1名,並視成績增列候補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樹林分場(23801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三段253號)

有效期間

115年 4月21 日至115年 5 月4 日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基本知識或技術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農園藝作物實務管理(或田間作業)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4.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第3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及21條不得僱用之情事者。
5.具汽車駕照尤佳。

工作項目

1.協助辦理農作物品種改良與栽培技術改進、病蟲害防治、土壤調查與肥料管理及農業自動化研發等農業領域試驗研究相關工作。
2.協助研究計畫相關之農機與試驗儀器操作、資料蒐集及數據統計分析。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方式及其他事項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否則不予受理),請檢具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場官網https://www.tydares.gov.tw下載)、國民身分證、學歷、工作經驗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信封並註明應徵「樹林分場食農技術應用研究室約僱技術員-D630001」,115年5月4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桃園市新屋區東福路2段139號,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人事室收,如對資格條件或工作項目有相關疑義,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樹林分場 02-26801841轉101。

二、初選合格者,擇優另行電話通知參加甄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滿本場得視工作表現決定次年是否續僱(一年一僱),待遇:每月報酬約新臺幣38,948元。(280薪點,折合率每點新臺幣139.1元)。

四、本職務因業務需要須進行筆試(農業常識:考題範圍為農藝、園藝、植物保護、土壤肥料、農業機械及農業推廣等)、專業技能測驗(割草機實作)及面試,並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內,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附件檔案

約僱技術員甄選報名表DOCX ODT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