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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災為先 農委會公告8月上旬西南氣流豪雨現金救助勘查方式

救災為先 農委會公告8月上旬西南氣流豪雨現金救助勘查方式

 桃園區農情月刊 第265期 2021/08/15 發行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0年8月11日新聞稿刊登

  8月上旬西南氣流豪雨造成中南部地區農業災損,總統、行政院蘇貞昌院長及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均陸續前往各重要產地瞭解農損情形,該會已分別於8月5、6、9、11日公告彰化以南農產業全部品項;臺中、南投、苗栗、新竹及桃園地區之西瓜等多項農產品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的地區與品項,並籲請受災農民儘速至公所申請。為110年8月上旬西南氣流豪雨造成中南部地區嚴重農業災損,為協助農民迅速恢復生產,農委會綜合受災地區天氣情況與農作物受損情況,於110年8月11日公告嚴重受損農作物地區及品項勘查方式,俾基層公所得依公告簡化勘查事宜。

  總統、行政院院長關心豪雨災情,指示災後復建為第一優先

  農委會指出,受8月上旬西南氣流豪雨影響,造成中南部地區農業災情,統計至8月11日17時止,農業產物及民間設施估計損失計4億7,784萬元,災情損失嚴重。總統及行政院長在勘災時指示,務必從速、從簡辦理救助作業,俾受災農民能儘速復耕,恢復農業生產。

  過往基層公所辦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確認災害造成之損失方式為實地勘查認定。惟實務上,當大型災害發生時,因勘災面積龐大、人力有限等因素,導致辦理程序冗長,進而造成救助金撥款延遲,喪失政府協助農民迅速恢復生產之美意。農委會為節省人力及縮短作業時間,已於110年6月29日修正發布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下稱救助辦法),新增相關規定,當發生劇烈之致災天氣,透過以往歷史經驗或科學數據已可得申請救助項目之損失率一定超過20%以上,基層公所在現勘時得免確認作物之損失率;另具有種植客觀證明文件者,得免除現勘程序,逕為認定符合現金救助之標準。

  農委會依據各縣市降雨量、災損情形、各地區淹水情況及現場勘查結果,110年8月11日依據救助辦法公告各地區免勘查損失率之作物品項,且當農民具有產銷履歷、投保農業保險、領有同品項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有案、領有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或經本會農糧政策資訊管理系統登記有案者者,得免現勘。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考量本次災害受災面積廣大,倘受災農民無上開種植客觀證明文件,為使勘查更有效益,並掌握救助時效,基層公所受理申請救助案件之勘查方式,以抽樣20%以上之申請案件為之。

  農委會提供低利貸款免息措施,啟動技術服務產業輔導機制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多天連續降雨後又天氣放晴,對於農作物將產生延遲性受損。農委會會依據作物受損情形,公告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以協助農民復耕。同時請地方政府繼續查報災情隨時函報該會,該會亦將召開專家會議,滾動式公告嚴重受損農作物地區及品項勘查方式,使基層公所得依公告簡化勘查事宜。

  對於本次受災之農漁民本會除提供現金救助外,有復耕、復建資金需求之農民,本會也提供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除提供至111年4月14日之天災低利貸款免息措施外,放貸機構也會加速審查,以協助受災農共同度過難關。

  因應本次災損,農委會也啟動技術服務團,協助災後輔導工作,受災農友可洽請相關試驗改良場所暨相關單位詢問,由專家提供技術輔導,減少災害損失。另本會農糧署也針對受損作物辦理產業輔導措施,提供受災農民恢復生產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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