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25日
發文字號:農桃改推字第1134715421號
主旨:公告「智慧通氣保溫式堆肥裝置」辦理非專屬無償授權案受理申請與相關注意事項。
依據:
農業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與113年9月26日農業部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第12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
(一)授權對象:我國之農民、農民團體、機關、各級學校、財團法人、非營利社團法人。
(二)授權實施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
(三)授權期間為5年,不收取授權金、權利金及諮詢輔導費等相關費用。
(四)授權實施場域:基於推動食農教育及落實2050年淨零排放-農作生產剩餘資材再利用之目的,授權於學校、社區或其他非以本堆肥裝置為營利使用之空間或場域實施。
(五)本技術係以無償授權,故實施時僅得就施作時之人力勞務費、材料費、運費等收取費用。
(六)授權對象應於授權期間內按規定回報實施場域及處理落葉量等資訊,以利追蹤推廣效益。
(七)合約到期後,不得繼續無償授權,且不得再施作新堆肥裝置。
二、本案授權內容:
(一)授權標的:「智慧通氣保溫式堆肥裝置」新型專利使用權。
(二)交付材料:智慧通氣保溫式堆肥裝置技術手冊1份。
(三)輔導時數:8小時,分2次。
(四)本智慧通氣保溫式堆肥裝置已於113年7月3日取得中華民國新型專利保護,專利案號113205477。
(五)申請時間:自公告日期起接受申請。
(六)申請資格:我國之農民、農民團體、機關、各級學校、財團法人、非營利社團法人。
五、申請所需文件:
(一)廠商/個人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廠商請檢附設立證明文件影本1份及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影本1份(如免徵營業稅,則免附)。
(三)個人請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1份。
(四)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六、提出申請者須經本場「研究發展成果管理小組」審議通過,雙方簽訂契約書後辦理技術授權。
七、相關事項請逕洽本場樹林分場呂朝元助理研究員(電話:02-26801841轉 )或農業推廣科吳伊婷助理研究員(電話:03-4768216轉436,傳真:03-4760435)。
八、所需申請表格及相關資訊請逕至本場網站(https://www.tydares.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