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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大豆採收處理之乾燥調製技術」非專屬技術授權案受理申請與相關注意事項。
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5月14日

發文字號:農桃改推字第1102714347號

主旨:公告「大豆採收處理之乾燥調製技術」非專屬技術授權案受理申請與相關注意事項。

依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與110年4月29日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第175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本案以非專屬技術移轉方式公告徵求業者:
       (一)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二)授權期限為3年。
       (三)授權金及衍生利益金收取如下:
         1、授權金6萬元(稅前),加計營業稅5%(新台幣3,000元)後之金額新台幣6萬3,000元整。
         2、衍生利益金:不收取。
       (四)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銷售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

     二、本案授權內容:
        (一)授權標的:大豆採收處理之乾燥調製技術。
        (二)交付材料:大豆採收處理之乾燥調製技術手冊1份。
        (三)輔導時數:24小時,分3次,諮詢服務成本約5,745元。
     三、申請時間:自公告日期起接受申請。
     四、申請資格:未限定資格或條件。
     五、申請所需文件:
        (一)廠商/個人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廠商請檢附設立證明文件影本(如有工廠登記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及營業稅或
         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影本1份。 
        (三)個人請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1份。
        (四)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六、提出申請者須經本場「研究發展成果管理小組」審議通過,雙方簽訂契約書後辦理技術移轉。
     七、相關事項請逕洽本場作物改良課林助理研究員禎祥(電話:03-4768216轉214)或農業推廣
          課傅副研究員智麟(電話:03-4768216 轉430,傳真:03-4760435)。
     八、所需申請表格及相關資訊請逕至本場網站(https://www.tydares.gov.tw)下載。
 

 附件:
 附件一:廠商/個人基本資料表(ODT檔)   odt
 附件二: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ODT檔)  odt
 附件三:研究成果技術說明(ODT檔)  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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